因為購買了二號號碼,朱先生錯誤地將自己的一萬元轉入了原機械主奉友華的支付寶( Alipay )賬戶。 由于無法聯(lián)系到原機械主,支付寶( Alipay )企業(yè)也不想幫助籌集這筆錢。 朱先生認為支付寶( Alipay )企業(yè)構成侵權而受審。 昨天下午,該案在禪城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沒有證據(jù)表明支付寶( Alipay )企業(yè)體系有缺陷,判決朱先生敗訴。 朱先生要拿回這一萬元,只能找到原機主,另行起訴。
朱先生用購買的二手手機號碼向支付寶( Alipay )申請開戶,但由于操作失誤直接登錄了奉友華的支付寶( Alipay )賬戶。 年12月2日,朱先生用自己的另一臺手機號碼注冊的支付寶( Alipay )賬戶,將1萬元轉入奉友華的賬戶。 之后,她不能花錢,與支付寶( Alipay )企業(yè)協(xié)商也沒有結果,她將支付寶( Alipay )企業(yè)告上法庭,案件于2月25日審理。
法院認為,朱先生說的轉賬錯誤是由于自身操作疏忽造成的,支付寶( Alipay )企業(yè)認為朱先生反映轉賬錯誤后也需要采取相應的必要措施,而朱先生主張支付寶( Alipay )企業(yè)的體系缺乏缺陷根據(jù)。 因此,本案的證據(jù)不足以說明被告有過錯,被告的行為沒有造成原告的財產(chǎn)損害,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
支付寶( Alipay )沒有歸還黃金的義務
法院認為,根據(jù)《支付寶( Alipay )服務合同》的約定,支付寶( Alipay )服務是支付寶( Alipay )企業(yè)受客戶委托代客戶收款和支付的資金轉移服務,只有客戶本人可以采用該賬戶。 但是,支付寶( Alipay )企業(yè)有權根據(jù)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賦予的權限的機構的要求,注銷顧客的支付寶( Alipay )賬戶。 因此,支付寶( Alipay )賬戶內的貨款通常只能按照客戶的指示支付,除非擁有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賦予的權力的機構要求被告扣分。 涉案支付寶( Alipay )賬戶的客戶是涉案外人,朱先生也沒有證據(jù)表明涉案外人在沒有合法依據(jù)的情況下獲得了不當利益(即涉案價款)。 因此,在本案中被告不能規(guī)定或約定向原告返還涉案價款的義務。
原告:不起訴原機主。 因為維權價格太高了
朱先生的代理律師梁立權說,該案立案之初,提出的不是違約指控,而是侵權指控,目的是將案件放在禪城區(qū)法院審理。 因為這個案子的標的只有一萬元,如果案子要在上海審理的話,這樣的維權價格真的太高了。
為什么沒有把奉友華一起當做被告? 梁立權解釋說,支付寶( Alipay )企業(yè)提供了奉友華的身份證新聞,但沒有詳細的地址,法院很難發(fā)送起訴書。 事件中的奉友華是四川人,要掌握身份新聞必須到四川現(xiàn)場調查。 這次的差旅費、住宿費幾乎花光了朱先生要求的一萬元。 這同樣也存在維權價格過高的問題,所以最終決定不起訴奉友華。
梁立權說,目前他們正在與當事人商談,是否上訴還不清楚。
標題:““誤將1萬元轉入別人支付寶案”宣判:想拿回錢得找前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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